党总支组织、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,负责总支的组织、纪检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坚持贯彻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。贯彻执行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相结合。
二、坚持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、教育理论,与时俱进,不断更新教育理念;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,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坚持一切为学校发展服务,一切为教学服务,一切为学生成才服务,努力提高组织能力。
三、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,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,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。
四、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,协助宣传委员、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;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,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。
五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,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,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;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,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。
六、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、管理工作,负责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
七、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、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工作。
八、搞好接转组织关系,收缴党费,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。
九、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。
十、根据院本部党委指示和要求,监督监察党的方针、政策及系党总支各项决定在本院党员中的执行情况。
十一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,检查各支部及党员的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上的先进性情况和违法乱纪情况。
十二、负责本系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监督工作。
十三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、了解,并如实汇报。
十四、完成党总支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建筑工程系
2010-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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